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合肥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合肥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有关会议等精神,现将2020年物理与材料工程学院学科教学(物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对象:达到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国家初试分数线,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复试名单中的考生。
二、复试方式:复试采取线上复试的方式,通过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面试(面试前学院会提前将相关软件操作指南发送给考生)。
三、复试时间:2020年5月18日、5月25日、5月26日
第一批(具有复试资格的一志愿考生)
5月15日上午9:30--11:00,具有复试资格的一志愿考生线上登录试用。
5月18日上午9:30--11:00,具有复试资格的一志愿考生线上复试。
第二批(具有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
5月22日下午14:00-17:00,具有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线上登录试用。
5月25日--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具有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线上复试。
四、复试流程
(一)复试前考生网络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具有复试资格的一志愿考生于5月15日中午12:00前,具有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于5月23日中午12:00前,通过网络将以下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图片或拍照图片加密打包发送至邮箱cnjjzhang@163.com:
1.身份证、最后毕业证和学位证(或学生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网报中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不得参与复试。
2.本科学习成绩单(往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课程进修成绩单)。
3.准考证、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单。
4.政审表原件。
5.填写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招生栏目下载的《2020年研究生复试考生信息登记表》并亲笔签名。
6.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
7.报考全日制(含调剂)的往届在职考生须提交就职单位同意该生脱产学习证明。
8.加分证明。“大学生村官”等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可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书面加分证明材料。
未按时将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均不得参加复试。以上材料在考生入学报到时对比验证相关原件。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专业课问题和综合面试三个方面,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总分为100分。
1.自我介绍
自我介绍,时间控制在2分钟内,满分为20分。
2.专业课问题
专业课问题对应招生简章复试科目[物理教学论(参考书:《物理教学论》,李新乡著)]中的内容,满分为40分,其中客观题占10分,简答题占30分。客观题答题时间原则上控制在3分钟内,简答题答题时间原则上控制在5分钟内。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问答及根据本专业特点设置的其他内容,主要考察学生的业务基础、研究能力和教学潜能,满分为40分,问答时间原则上控制在5分钟内。
4.面试专家组成员依据考生线上面试表现当场记名独立评分,每位考生的复试得分为专家组所有成员记名评分的平均分,满分为100分。最终录取成绩合成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总分)分别按权值折算后相加为考生录取总分,即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其中,复试成绩=“自我介绍成绩”+“专业课问题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三)复试组织程序
1.复试当天由工作人员现场随机抽取考生的考试序号,考生按照序号顺序逐一参加复试。
2.考生进行不超过3分钟的自我介绍。
3.由工作人员现场随机抽取专业课考题(包括1题客观题和1题简答题),考生根据抽取到的问题现场作答。
4.面试专家进行综合面试提问,考生当场作答。
五、有关说明
(一)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否则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逾期不到者,复试资格取消。
(二)考生须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物理与材料工程学院招生网页,所有招生信息(考试、录取等)均通过网站予以公布。
(三)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及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联系电话
物理与材料工程学院办公室:0551-63675652,0551-63674132;
渠老师:18555690909;
研究生处:0551-63676140,63673090;
纪委监察室:0551-63828650;保卫处:0551-63811303。
合肥师范学院物理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0年5月14日
上一条:物理与材料工程学院2020年人事代理人员招聘考核通知 下一条:公示